回复内容 |
先生 :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你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绵阳的商品房。
装修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限四川省境内):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装修);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如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4.所装修房屋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或凭已备案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发票原件(验退)复印件;
5.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受托代办人出具职工本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证明,以及受托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特别说明:所装修住房须为职工本人和配偶名下房产。
办理时限:所装修住房为商品房的,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两年内办理提取; 所装修住房为二手房的,在房屋过户后半年内办理提取。但已申办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在购房时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不在上述提取范围内。
提取额度:仅限于一次性提取且金额不超过十万元。
你可以登陆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申请表。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5572068 5572069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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