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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小老百姓享受点国家福利政策怎么这么难? 写信时间 2014-04-01
信件内容 我在绵阳买的房,已供房一年,当时没用公积金,用的是商贷。想用余额还月供,为何青川的公积金中心说不可以?只有广元内的购房才能用余额还贷。此生就买一次房,小老百姓要用到这样点福利怎么就这么难?!国家有没有规定?只能在本地买房才可能用公积金吗?!
回复内容 王女士: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广住发〔2010〕23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1、职工在异地(广元市行政辖区外)购买自住住房时,不能提取使用本人(含配偶)帐户内公积金余额。2、职工在归还本人及配偶名下异地购买自住住房贷款(含商业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两类的年度还贷、部分提前还贷、正常结清及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业务)时,不能提取使用本人(含配偶)帐户内公积金余额。 感谢你的来信! 业务联系电话:0839—3309415 3307356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4月3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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