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关于水电五局一分局收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截止2012年未续交的问题 |
写信时间 |
2014-02-27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主任:您好!我原为水电五局一分的职工,于2013年辞职,辞职后才知道这些年水电五局一分局将我们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费扣出但是并未交续。对于这种情况我很想知道,你们所答复的单位打报告给你们就可以缓交,但是都缓了多少年了啊!作为一个行政部门,希望你们能给我一个受害者答复。
|
回复内容 |
冯超: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水电五局的住房公积金一直都由五局财务代为管理,收到你的来信后我们与经办人取得了联系,他们正在清理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会很快解决你的问题。因为你们办理提取业务也在五局财务部,请直接与他们联系,联系电话:028--84462797
感谢你的关注!
业务联系电话:0839—3307356 3309415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