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事项清单告知如下:
一、受理条件
1.职工及家庭成员(限配偶、子女、父母)患重大疾病。种类包括恶性肿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帕金森氏病等省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所规定的重大疾病;
2.职工及家庭成员(限配偶、子女、父母)遭遇重大灾害或事故的。
3.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在上述提取范围内。
二、所需资料
1.近两年内医保定点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医保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及该项病症有关的医药发票;
2.近1年内相关部门出具重大灾难事故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退)。
三、特别说明
1.办理时限;重大疾病结算2年内或灾难事故发生后1年内办理。
2.提取金额: 因患重大疾病的,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个人部分所负担医疗费用;因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困难的,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灾难事故个人所负担的费用。
3.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限配偶、子女、父母)的关系证明。
四、办理渠道:职工公积金缴存地、四川政务服务网
感谢您的来信!提取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068、5572100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