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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提取公积金归还商贷 写信时间 2020-11-27
信件内容 我想提取公积金归还一年支付的商贷还款额,房产证有我和配偶以及本人父母名字,商贷也是我和配偶以及本人父母的名字!在提取时,工作人员告知我无法提取,拒提原因为有父母共有!但根据国家出台的公积金管理办法中的提取方式、并未限制有父母共有的无法提取.无法理解!!!
回复内容 李蛟: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实施细则》(广住发[2019]第21号)文件规定,购房相关业务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所购买的商品房产权须为职工本人、配偶名下单独所有或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共同所有。 感谢您的来信!业务咨询电话:0839-3316932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30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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