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印: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公积金委〔2022〕2号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房屋套数认定方式以公积金贷款记录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依据,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结清贷款余额执行第二套房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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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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