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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广元住房公积外地缴存职工在广元市内申请房货第9条明显违规 写信时间 2014-10-25
信件内容 (三)广元市行政辖区范围外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职工到广元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所需贷款资料:第(9)本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担保证明或担保公司担保证明;此项明显违背了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货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现在国家强调为了激活市场和方便公积金更多惠及老百姓,减少不必要的手续及费用,才下发这样的合乎人心的通知,想不到你这么理解政策,另外玩一套,请解释,若得不到合理解释,我将此〔2014〕40号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反应至省人民政府及中央部委解阅,确认是否违规。
回复内容 jack同志你好: 感谢你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关心,你所提问题,现回复如下: 为防范异地贷款风险,我们要求异地贷款职工提供本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担保证明或担保公司担保证明,其担保公司担保采取自愿,未违反《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规定。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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