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件查看
信件主题 装修(住房公积金提取) 写信时间 2017-02-15
信件内容 您好!在昭化区购买二手房(半年内),无房贷,公积金在广元市区,现房产已过户,需要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是否需要在广元市区公积金管理处进行房产登记?登记需要材料有哪些?登记后提取公积金装修,需要什么材料?
回复内容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38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91号 蜀ICP备09026795号-1

业务咨询电话:0839-3309842(贷款) 0839-3316957(归集、提取) 工作联系电话:0839-330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