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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公积金提取 写信时间 2013-10-10
信件内容 尊敬的主任:您工作烦恼,打扰了。我于去年在苍溪鑫菀名城购住房一套(在房管局有合同备案)。于2013年2月左右将妻子(苍溪县农村信用社)名下的公积金提取了一部分。现还欠房产商好几万元。现在孩子正在读高三,经济压力也较大。马上要交房子了,不知能否提取我(在一所农村中学教书)名下的公积金。对帐单下来,有余额一万元左右。能提取一些也好。感谢您了,尊敬的主任。祝您工作顺利、一切如意。
回复内容 李先生: 你好! 现就你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通过来信联系方式电话18981233048与你详细了解,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付款方式为:剩余的房款几万元向XX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支付。故不能提取公积金。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10月11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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