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刘栋: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提取金额可以是组合贷款年度还款额部分。
2、申请办理还贷提取业务所需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二)身份证原件;如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银行加盖业务印章的当前贷款余额表及近3个月还贷明细(同时提供公积金贷款余额表和近3个月还贷明细);
(四)《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和配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五)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商业银行加盖业务印章的一次性还款同意书;
(六)职工本人银行卡。
办理时限:《商业银行借款合同》执行满1年后办理;若再次还贷提取,距上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年。
感谢您的来信!提取业务咨询电话:0839-5572068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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